1、1附 件 一 :上 海 健 康 医 学 院 中 层 干 部 外 出 请 假 审 批 单( 正 职 干 部 、 主 持 工 作 副 职 )年 月 日姓 名 所在部门 职 务外出事由请假时间及去向请假期间工作安排(委托)及联系电话工作安排情况:本人电话: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电话: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签名:年 月 日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批意见签名:年 月 日请假人 年 月 日来组织部备案。 记录人签名: 日期:备案及销假记录请假人 年 月 日来组织部销假。 逾期 天, 月 日其部门领导及分管校领导短信回复同意续假。记录人签名: 日期: 销假人签名: 日期: 2备注:备注:一、行政正职、主持工作副职干部(
2、一)请假1、期间:离开单位 2 天及以下的,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获批后方可离开;离开单位 3 天及以上的,要填写书面请假审批单。2、假期间:离开上海 7 天及以下的,须向分管校领导口头请假,准假后方可外出;离开上海 8 天及以上的,需填写书面请假审批单,逐级审批方可离开。(二)备案及补假1、上海健康医学院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单审批完成后,交党委组织部备案。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需通过电话逐级报告,事后及时补办手续。(三)续假和销假1、请假期满后,原则上不能续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可通过短信向上一级领导提出续假申请,销假时须提供上一级领导回复的同意续假短信。2、中层干部应在假期结束后 7 日内,到党委组织部办理销假手续。二、专职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向上级分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