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实施意见与操作细则(试行)为了构建以“幸福教育”为主题,以“幸福学习、幸福教学、幸福管理”为目标的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幸福校园,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方案(试行),特拟定泰安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实施意见与操作细则,具体规定如下:一、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的意义1.“评价是所有成功教学的基础”(格兰朗德美国)。科学的评价制度,是学校成功发展的重要保证。建立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制度,旨在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对自身教学质量的理念与目标、制度与行为、水平与趋势、组织与领导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以保证学校自主发展,不断迈向成功。2. 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制度,是学校自我设计与实践、自我监控与调整、自我完善与发展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是学校教学质量动态监控的重要方式,是学校自主发展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3.“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斯塔费尔比姆美国)。实施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