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股东将公司发包给其他股东的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认定1.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将公司承保给其他股东的承包合同可认定为有效合同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与股东签订的公司承包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当事人选择的一种公司经营方式,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禁止,公司承包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公司在承包期间将原本应由股东会、董事会行使的部分权利交给承包人行使,这在法律上可视为股东会、董事会对承包人的概括性授权行为。承包人所行使的职权实际上等于执行董事会的职权,这与公司法并不违背。合同约定承包人向发包股东交纳一定数额的承包费,亦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该约定是否构成保底条款,并不影响合同的整体效力。2. 全体股东约定由某个股东经营公司的承包合同有效方其顺诉丁利赏承包合同纠纷案本案要旨:公司内部股东关于承包经营公司约定的实质是公司全体股东对各自如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等股东权利的概括性安排。该约定符合公司自治原则,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也并不当然损害公司和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