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食堂管理处罚办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确保给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处罚办法。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人次处以20元以下罚款。1、室内环境不整洁,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不按规定使用;2、无存放垃圾和废弃物设施或不按规定使用;3、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好,不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不使用售货工具的;4、肉类、水产品、蔬菜洗涤池,没有明显的标志,或有标志但没有按标志使用的;5、餐具消毒后没有按规定贮存在餐具使用保洁柜内或把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混放的;6、保洁柜没定期清洗,或存放其他物品的;7、食品贮存,没按规定分类 、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的;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没有及时处理的;8、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没分柜存放的;9、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洗刷不净和生熟部分的;10、从业人员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衣帽不整洁、留长发、长指甲、戴戒指加工食品,在食品加工和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