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对我省村庄建设规划的指导,特指定河南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1.2 适用范围1.2.1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1.2.2 鼓励村庄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单独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不能单独编制规划的村庄按照本导则进行规划建设。1.2.3 村庄是否单独编制建设规划应由县(市、区)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有关乡镇规划的要求,根据村庄的具体情况确定。规划撤并的村庄不需编制村庄规划,有条件的可编制村庄撤并计划。1.3 基本任务村庄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乡(镇)总体规划(含乡镇域规划)所确定的村庄规划建设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行政村域内村庄建设的规模、范围和界限,对村庄建设进行综合布局和规划协调,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规划期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