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石中心小学法律顾问制度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法制副校长管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依治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教育局为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适用对象:本制度所称法制副校长是指教育局学校根据处理学校法律事务的需要,从校内外聘请的、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士,第四条 基本原则:法制副校长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应当遵循勤敏、敬业、高效的原则法律服务第五条 法律服务范围:学校法制副校长服务面向学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修改合同文本、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内容。具体包括:(一)基础服务内容1、为学校当好法律参谋2、为学校的对外经济往来把关3、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合同、诉讼文书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文书4、为学校参加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为学校代理部分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5、提供定期或者不定期上门服务(二)为学校的制度构建服务1、为学校制定章程化管理制度2、协助学校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法律框架协助学校建立师生校内申诉制度3、为学校处理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