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荔城区*中心小学教职员工年度工作评价实施方案( 试 行 稿 )(2012年9月)根据莆田市荔城区教工委、教育局关于转发莆田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定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荔城区教职员工年度工作评价指导方案的精神及荔城区小学教师年度工作评价指导方案、荔城区幼儿园教师年度工作评价指导方案,结合本中心片区的实际情况,经中心片区第三届教工代表大会一致通过,特对荔城区*中心小学教职员工年度工作评价实施方案有关的条款补充拟定如下:一、思想政治表现按下列标准定性为优秀、良好、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4分、3分、0分。“优秀”: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良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