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BKC银行合规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BKC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的合规风险管理,提高合规工作的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行章程、合规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总行各部门(审计部、法律合规部除外)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第三条 考核机构 法律合规部负责总行各部门及分行的合规工作考核;支行工作考核有其所属分行负责。第四条 考核原则 我行合规工作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我行现行合规制度规定的所有项目,所有考核均依据被考核单位的工作实际和记录评价,客观地反映其合规工作成果。(二)科学有效:根据合规工作零违规的刚性要求,结合履职尽责得分百分制和违规失职扣分制确定考核结果,既引导被考核单位履职尽责,又强调其工作成果的有效性。(三)公开透明:所有考核结果的认定,均制定明确的计分标准,均公开得分、扣分依据的事实。(四)奖罚分明:对合规管理工作成效突出、有效避免合规风险的,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