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药店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药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药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药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药品的工作。二、食品、药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本单位食品、药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二、制定本单位食品、药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三、按有关发放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