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的基本内涵及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把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的基本内涵及要求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是指各单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时,必须经单位党委会(党组会)、行政会等规范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以主要领导个人决断或少数领导小范围以碰头会、协商会等非规范形式决定代替。 重大决策包括涉及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事关全局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重大事件处理、人财物重大资源调配以及对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等。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单位领导、单位中层领导、单位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提拔、任免和调整等。也包括公务员非领导职务晋升、重大奖励和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处分和处理等。 重大项目安排包括涉及本系统、本单位重大生产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重大对外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大额不动产购置、大型房屋设备维修、大宗物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