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市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评定细则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二一三年五月编制说明一、总则(一) 为规范本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认证检查,统一检查标准,确保认证工作质量,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贯彻新版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评定细则。(二) 本评定细则由条款和检查内容、评定细则等组成。条款和检查内容根据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改,条款数量原评定细则相同,共132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37项,一般项目95项。检查内容根据新版GSP规定有增减,评定细则是对检查内容的细化。(三) 本评定细则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二、评定方法(一) 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应对所列条款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条作出评定。 (二) 每一条款检查内容中,凡有一条评定细则未达标的,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