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惠康药房质量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编号:SZHKQM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2013.7.31 批准日期:2013.10.02 执行日期:2012.10.03 版本号:04 变更记录: 变更日期: 发至部门:购进、营业、养护、质管。 目的: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购进、陈列、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 全。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一、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管理。 二、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陈列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 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1、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 2、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 3、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批号,有效期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4、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5、来源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6、药监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使用的药品 7、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