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实验室使用的危险性较大、在特种设备目录中收录的设备。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实验室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改造、报废及相关活动。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主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标准等;(二)制定学校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督促主管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的购置论证、注册登记、验收、检验、报停、报废等相关工作;(四)监督、检查全校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第五条 学院、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