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五章 资产管理第三十八条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各公司实际需要,逐个合理核定现金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均应及时送存银行。第三十九条 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严禁白条抵库、挪用或座支现金;财务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至少每周检查一次,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第四十条 银行账户预留印签与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重空凭证,必须实行分人管理,不得由一人统管使用;严禁在任何重空凭证和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预留印签。第四十一条 出纳人员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情况;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月末应及时取回银行对账单,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将情况报告财务负责人。 第四十二条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应当每月核对应收账款发生的对象、发生金额、时间和余额,保证债权的真实性、准确性;加强对应收销货款回笼的监管,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收回的款项或出现危及顺利收款的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