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XXXXXXXXXXXX公司员工探亲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解决公司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享受探亲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探亲待遇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只适用于员工在国内探亲。第二章 享受探亲假待遇范围第三条 享受探亲待遇的员工范围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且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与配偶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不能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亲都不居住在一起(以员工的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确定),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望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第四条 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员工范围(一)当年办理离职、退休或享受公司生活保障金(内部退养)待遇的员工。(二)新招聘的试用期员工、见习期员工及脱产学习期间的员工。(三)与父母任一方或配偶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四)当年内因病假、事假、利用出差或其他事情已经和配偶或父母团聚累计达探亲假规定天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