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一 总 则1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各项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保证教学、科研和对外技术服务等工作的顺利完成,充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在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技工、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3实验室工作量是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和实验工作量业绩津贴发放的区分依据,也是教师参与实验室教学工作的相关工作量核算依据。4工作量计算按个人分列计算,不得集体计算,重复计算。5实验室专职人员实行坐班制。6材料学院实验教学工作量每年结算一次,原则上学校下发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全部用于实验室教学和管理。如按下述方法计算有节余,节余部分按各人的实验教学业绩分按比例分配。如按下述方法计算有缺口,缺口部分按各人的实验教学业绩分按比例扣回。二 实验工作量的计算办法1实验工作量的组成实验工作量由以下五部分组成:实验(实践)教学工作量G1,实验室管理工作量G2,科研服务工作量G3,实验教改与研究工作量G4,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