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师千分制量化考核办法(2013年11月修订)教师千分制量化考核办法(2013年11月修订)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稳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也为教师的受聘任教、评先树优、实施奖惩提供依据,特制定我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计分办法。按此办法,每学期对本单位教师逐人进行全面考核,教师考核成绩将用于兑现教师的绩效工资,并作为年度技术人员考核、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据。一、教师素质考核(70分)(一)政治思想表现(20分)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政治学习,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否则扣20分。2.拥护党的政策方针,坚持社会主义育人方向,依法执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自觉实施素质教育,否则扣20分。注:教师违反上述1、2项任意一项“政治思想表现”不得分。3.不按时参加政治学习,缺席周一、周五举行的集体升、降旗仪式,不参加课间操及学校集体活动每次扣1分。(二)师德修养(20分)1.一个考核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