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基本要求为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监督管理,提高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法律水平、管理水平和自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同时也为我旗学校和幼儿园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提供参考意见,我们编写了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基本要求这一要点式培训材料,供大家参考,时间仓促,疏漏之处,敬请谅解。第一节 主要法律依据和规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09年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四、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