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企业管理制度原 材 料 管 理 制 度一、水泥1、配制商品混凝土所用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等水泥质量应符合GB175、GB1344及其他相应标准的规定。2、水泥进厂时,必须附有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3、水泥试样的采集应按相关标准的程序进行。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标号的散装水泥。以一次进站的同一出号的水泥为一检验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吨。当采用同一旋窑厂生产的质量长期稳定的、生产间隔时间不超过天10的散装水泥,可以500吨为一检验批。4、对所用水泥,应按批检验其强度和安定性。需要时还应检验其凝结时间和细度。5、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和细度等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6、水泥试样的采集应按规定进行。当水泥来源固定,水泥质量稳定。又掌握其性能时,可不定期地采样进行强度检验。如有异常情况应作相应项目的检验。7、水泥在运输、存储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务,不同品种、标号的水泥,应分别运输、装卸并应做好明显标志,严防混淆。更换不同品种、标号水泥时,螺旋机、提升机、筒仓等运输、储存设备必须撤空。8、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