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变更管理细则为规范代建项目工程变更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工程投资及质量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工程变更范围第一条 工程变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 设计变更,包括工程任何部分位置、尺寸、材料、构造、质量指标及任何其它特征的改变;(二) 改变合同工程中任何工程数量(不含工程量偏差);(三) 改变合同工程的施工时间和已批准施工工艺或顺序;(四) 为完成合同工程必须增加其它额外工作即现场签证事件(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条 设计变更的几种情形:(一) 设计缺陷的修改与补充;(二) 客观因素(地质、地形及周边情况等)引起必要的设计修改;(三) 设计的优化;(四) 代建局对合同工程进行设计使用功能或景观效果的改变,以及代建局依法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改变。第三条 代建局依法扩大建设规模的工程内容一般不纳入工程变更范围内。工程变更程序第四条 工程变更的提出 代建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均可以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工程变更建议一般通过洽商会议形式提出,洽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