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东省城镇园林绿化管理规定【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日期】:1986-08-23【正文】: 全文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城镇园林绿化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建设优美、清洁、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省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内各城市、县城镇、工矿区的园林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园林绿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供群众游憩观赏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及小游园、街道广场、人行道林带、花坛、绿岛等; (二)专用绿地: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和居住区的庭园绿地; (三)生产绿地:为城镇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城镇中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的林带和绿地; (五)郊区的革命纪念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第四条各级绿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绿委会)统一领导本地区的义务植树运动和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第五条城镇园林绿地建设规划是城镇建设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