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对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以下简称珠西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7176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进一步优化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经信财务2017323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201879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珠西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的资金。根据省政府决定,对珠西产业带八市之外的其它地级以上市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