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建筑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1总 则1.1 为加强对公司内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防护用品”)。1.3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确定并公布(详见附件);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1.4 本公司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项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1.5 公司安全管理部对公司下属分公司及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分公司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