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指南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一、办理条件 在质监总站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建筑工程已完工。 二、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综合科提出时间安排,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综合科组织监督员按约定的时间监督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三、办理时限 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监督安排后, 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综合科即时和建设单位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综合科 联系电话 , 五、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条件核查表 2、有关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合格文件 3、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证书 4、有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查检测报告 六、相关表格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备案条件核查表 七、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第279号令)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 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