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承包商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大庆炼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管理,提高工程、检维修等管理水平,规范施工作业,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和集团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在保证原职责基础上将承包商的管理统一到制度中去,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本规定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检维修等活动的承包商。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第三条 公司成立承包商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法规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在公司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起草、完善、制修订承包商管理制度;(二)负责为公司服务的三类承包商进级二类承包商申报的初审工作;(三)负责三类及检维修类承包商的准入管理工作;(四)负责组织开展承包商质量和HSE评审及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五)负责承包商准入证和暂设证的发放工作;第四条 各单位、职能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安全环保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