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行为,避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遭受的财产损失风险;防范无形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明确职责权限,降低经营决策、资产管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第二节 职责权限第三条 无形资产取得、确认、计量、处置等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各部门应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第四条 各部门具体职责权限包括:1.办公室:负责土地使用权、商标权、商誉的管理;2.技术管理部:负责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管理,负责配合引进应用行业先进技术和合作伙伴。3.市场部:负责特许权的管理;4.管理信息部:负责本企业网络域名、著作权、制度汇编、计算机软件、文档资料及管理经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