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生成绩考核方法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是考察和评定学生学习状况的依据,是促进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力求上进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考察和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状况的必要途径。 一、考核形式1、统一考核(1)、教学大纲规定的必修课,应由教务处统一考试。(2)、每学期相关科目结业或在期末结业时,教务处组织结业考试一次,见(学生在校考试的规定)均计为毕业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只组织一次补考。若学生离校实习前仍有不及格科目,教务处酌情考虑可否给予补考。毕业前所学课程累计3门以上不及格者,缓发毕业证。要求教师对上述考试情况作认真的集体阅卷和质量分析,并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登分,并作为学生的本科目毕业成绩。2、平时考核(1)、阶段考查制度各学科要把阶段考查制度纳入学科计划、进度中,并按期执行。考查课和非必修课采取平时考核办法。由教研组自行命题(写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向学生公布成绩并作讲评和分析。每次考后,都要作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并上报教务处统一登分。 (2)、课堂提问及课堂小测验课堂提问及课堂小测验是促进学生及时复习、回顾功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