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高校实验技术人员教育、教学、科研、服务水平,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全面提高实验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促进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资格条件。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实验技术人员。第二章 基本条件第三条 思想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规范,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在合格以上。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一)违背师德规范,产生不良影响者,延迟1年以上。(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四)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第四条 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规定,结合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国内外进修、社会实践和知识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