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清明节防火安全公约清明节将至,为牢固树立 “森林防火,重于泰山”的意识,立足“预防为主,管火先管人”的思想,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活动,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学生安全和防火工作,为此学校特制定如下安全公约:1、努力学习森林防火知识。将防火知识熟记于心,广泛开展防火的宣传工作,向周边亲人、朋友、同学宣传自己学到的知识,做一名合格的“森林防火宣传员”。2、不能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进山,不随意点火,不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3、不在森林,沟坝,地堰燃放明火,看到别人使用明火或在林区内乱扔烟蒂、火柴梗,要及时制止或报告上级机关制止。4、不在林区内或草地燃放烟花爆竹、焰火;不在林区内烧火驱兽;不在林区内烧火取暖、烧烤食物;不在林区内玩火取乐。5、节假日郊游或野外活动,禁止野炊、烧烤等。6、要告诉自己的家长,不要烧荒烧地堰,不烧香点烛、焚烧纸钱。7、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说明出事的地点和火势大小,不一个人独自救火。不要直接参与到救火、灭火的队伍中去,要远离火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