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与义务地球上的自然资源一直在为人类社会的繁衍和进步提供非凡的经济价值,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以及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开发、使用和经营管理权者有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并获取相应利益的权利。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恢复更新应当符合自然规律,这样才能使自然资源可持续地为人类所利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还应当受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限制。利用环境容量排污的权利与义务利用环境容量排污的权利又称排污权,它是行政机关依法赋予排污者依照法律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而非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利用环境容量排污者有义务遵守行政机关依法许可的排污范围、排污方法、排污途径以及按照排污标准所限定的种类、浓度和数量等排放污染物,并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缴纳排污费、接受现场检查等法定义务以及负有遵守法律规定的其他干预性、给付性、计划性以及禁止性和命令性等义务性规范。当造成环境污染侵害时,即使主观上无过失或排污行为符合行政法规和排放标准,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