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01 生产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生产运行管理的统一协调和指挥,有效规范生产运行序,提高生产决策的执行力,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指令的顺利实施,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生产运行管理是指中心的所队、供气站、输气阀组、管线、下游用户供停气运行及调度系统管理。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中心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生产运行管理职能第四条 中心生产办是销售中心生产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上级指令和生产运行管理通过中心调度室发布和实施。第五条 生产办根据分公司年度生产运行组织方案组织协调生产。第六条 负责协调天然气用户供、停气指令下达,组织气源调配。第七条 负责所属管网系统的参数控制及管道运行状态调整。第八条 负责按照上级指令、气象预报信息或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和警报。第九条 负责出现突发事件后,现场人员、车辆、机具的调配,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现场情况的收集和通报。第十条 负责中心及所属各单位干部值班管理。第十一条 负责生产综合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