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工作方案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和商务部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建发201148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1、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规范发展,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提升行业发展水平。2、 工作原则 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在广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区域布点“十二五”发展规划内,新增加若干高起点、高质量的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好中选优,稳步推进我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工作。 三、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经营面积不低于50000,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拆解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存储场地、拆解场地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