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为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立全员全过程投资控制和环境保护观念,促进施工单位增强履约意识,保证工程施工的持续改进,根据湖南省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湖南省公路建设精细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二、施工单位履约评价(以下简称“履约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实行评价人签认负责制度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三、履约评价工作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约评价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实施。四、履约评价工作周期为每月评价并进行通报,不奖惩;每季度综合评价,并奖惩。公司履约评价领导小组采取日常巡查、每月检查、季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五、日常巡查是指公司及各部门工作人员不定期地巡视检查。每月检查由现场管理人员联合监理方组成检查小组,每月定期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