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务事务中遇到的所有情况。第二章 财务管理工作第三条 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在办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六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总经理定期进行财务汇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会计签名或签章。第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企业实行会计监督。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