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为全面及时掌握本矿管辖范围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本矿重大危险源的确定1、地面重大危险源主要有:提升坠落、锅炉、压力容器、爆炸材料等;2、井下重大危险源主要有:瓦斯、煤尘、水患、顶板、爆炸材料等。二、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领导,我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安检站站长、采煤队长、掘进队长、运输队长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站,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管工作。机电科、保卫科是地面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地面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任;安检站是井下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