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4.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4.1.1 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2009版)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T5009)的有关要求。生产运行部应认真执行国家劳动安全主管部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上级单位发布的涉及劳动安全的强制性标准或规章制度。4.1.2 加强安全工器具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备充足的、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有关标准、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坚决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提高作业安全保障水平。4.1.3 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并据此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安生部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其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流于形式。4.1.4 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设立安全警示牌,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4.1.5 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术等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