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的检查验收。第二条 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生产者货其他供货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第三条 检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对本企业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本企业所销售食品的质量。第四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第五条 本企业查验内容:(一) 营业执照;(二) 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三) 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四) 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五) 销售凭证(六) 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七) 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内容。第六条 本企业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