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考核办法 (送审稿)二一三年三月第1条 为规范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与工艺控制,促进施工标准化工作常态化,根据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及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1年及以后开工的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第3条 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的原则,通过考核推动施工标准化各项要求的落实,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第4条 考核工作实行日常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的方针,不影响施工生产,不停工迎检,不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廉政规定。第5条 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考核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交通运输部分别组织实施。第6条 建设单位结合项目管理工作,对各施工标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可参照本办法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第7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工作分日常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