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规定各专业在学制规定的时限内必须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为加强顶岗实习管理,规范顶岗实习的工作程序,提高顶岗实习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顶岗实习是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后,通过在企业岗位上的实习和锻炼,了解专业的发展趋势,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第二章 顶岗实习组织管理第四条 顶岗实习必须由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学院与企业共同签订顶岗实习合作协议。学院在三方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学生顶岗实习活动的组织者;实习单位是顶岗实习的协助者,负责提供顶岗实习岗位、接纳并指导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学生则是顶岗实习的执行者,在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参加顶岗实习,并利用岗位实践进一步提高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