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查验供货商资质及产品证明文件应当向供货商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还要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等信息进行比照、核查,对不在名录范围内的,不得进货。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食品,仍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有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准进货。 (二)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有效商品检验证明。向种植户、养殖户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