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7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公共法律一、行政处罚法1.行政处罚种类(第八条)2.行政处罚设定权限(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3.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定主体(第十五、十七条)4.行政处罚的管辖(第二十、二十一条)5.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第二十四条)6.行政处罚减轻、从轻的法定情形(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7.行政处罚追溯时效(第二十九条)8.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阵述申辩制度(第三十一、三十二、四十一条)9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10.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第三十九条)11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十二、四十三条)12.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定情形(第四十七、四十八条)13.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后果(第五十一条)14非法财物处理规定(第五十三条)15.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不停止执行(第四十五条)二、行政许可法1.行政许可法定概念(第二条)2.行政许可基本原则(第四、五、六、七、八条)3.哪些事项可以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