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物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我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本公司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方式采取由公司自行组织培训形成进行。(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2)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3)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水工、制冷工等)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5)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6)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7)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处(部门)、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8)公司的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