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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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医师执业注册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名称、性质 (一)名称:医师执业注册。(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由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本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床位不满 100 张以及不设床位的其他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人员的执业许可。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申请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二)健康状况适宜或胜任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三)有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聘用

2、;(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五、实施对象和范围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实施对象和范围是在本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床位不满 100 张以及不设床位的其他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人员。六、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医师执业注册

3、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贴照片);2区内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近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贴照片);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集体申报的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的核实原件);5身份证复印件(集体申报的验证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个人申请的核实原件);6拟执业机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相片 1 张;8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超过两年未注册及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除提交上述 17 材料外,还应提交在自治区卫生厅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 36 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9外省医师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申请在我区注册的,提交以上

4、 1-7 材料之外,还应提交原执业机构的注册主管部门出具的外省医师执业注册证明;10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前已注册执业助理医师的,还需交回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办理执业医师证书;11军队及武警部队离休、退休的人员,拟在地方医疗,3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提交军队原准予注册机关出具的军队医师变更执业注册介绍信;12军队(武警)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后,超过二年未注册的按第8 条提交材料。(二)医师变更执业注册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贴照片,原执业机构、原执业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拟执业机构加盖公章,办理变出时拟执业机构可不先盖章);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集

5、体申报的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的核实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集体申报的验证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个人申请的核实原件);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办理变出时可不提交);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6根据不同变更情况,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跨类别变更专业应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并提交同意注销原持有的医师执业证书的说明,填写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按新注册办理;(2)同一类别下变更执业范围的,需提交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自治区卫生厅指定培训机构培训满二年或累计满二年的考核合格证明; (3)增加注册医疗美容专业的需提交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

6、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后超过二年未办理执业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指定医院医疗美容专业培训 6 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4)从外省的医疗机构变更到区内的医疗机构的,应提交4原注册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 张;执业信息未联网的,还应提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导出的医师执业信息(存在软盘或 U 盘);7执业机构没有公章的,还应提交书面说明;执业机构名称发生改变的,提交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三)补办(换发)医师执业证书1医师执业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贴照片);2遗失补办的提交市级以上主要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完整版面的原件,换发的提交医师

7、执业证书原件;3身份证或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4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1 张。(四)多点执业注册1.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 样式 见附件) ;2.申请人与其拟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签订的医师多点执业劳务协议;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申请人医师执业证书原件;6.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符合放宽职称条件的除外) ;7.申请人最近连续两个周期完成定期考核的合格证明复印件( 医师执业证书内有记录的除外);8.申请人拟多点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的,还需提供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

8、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明、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明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或取得的全科医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5(五)复印件需要提供核实原件。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八、办理地点鹿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计窗口九、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30 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12 个工作日。十、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十一、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二、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 0772-6818590投诉电话: 0772-6812682附件:1. 医师执业注册流程图2.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书示范文本6附件 1:

9、医师执业注册流程图医师执业注册行政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30 日,承诺办结时限 12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 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业务股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签署审核意见 , , 签发同意意见 , 办理 医师执业证书 , 1 0 0 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医师注册申请报卫生厅审批对已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批 。( 1 2 个工作日 )审批同意的通知申请人 。材料齐全 , 符合法定形式 , 当场决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于本 部门职权范围的发放 医师执业证书 及相关材料给申请人审批

10、不同意的打印 不予行政许可通知单 , 并退回申请人相关材料 , 将有关材料归档 。7附件 2:医师执业注册申请书示范文本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示范文本)姓 名: 张 三医 师 资 格 级别: 执业医师类 别: 临 床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200545110450122197807082612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 2016 年 9月 6 日姓 名 张三 性 别 男出生年月 1974.12 民 族 汉 贴近期二寸免冠8学 历 本科所学系、专业 临床正面半身照家庭地址及邮政编码 南宁市桃源路78号 53002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治医师身份证号码 450122197807082612申请

11、执业机构名称及登记号名称:南宁市示范性医院登记号:49918823245032711A1001申请执业机构地址南宁市桃源路78号 邮政编码 530021申请执业类别 临床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时间 2000年12月18日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时间2005年12月18日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受过何种处罚或处分无9个 人 工 作 经 历时 间 单 位 技术职务 证 明 人1999.22004.12南宁市示范性医院 医师 李红2005.12006.9南宁市示范性医院 主治医师 张强以下空白健康状况 健康业 务 水 平考 核 机 构或 组 织 的名 称 和 培训 时 间 及考 核 结 果10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无申请人签字: 张三 2011年9月6 日考核和培训机构或组织的意见(包括培训时间及考核结果) 印 章负责人: 年 月 日执业机构意见级别:执业医师类别:临床拟聘用科目:内科印 章负责人:陈 经 2011 年 9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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