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范文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1、我县实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的补助对象主要扶持已获得20xx年进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进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和进入县级“星级”家庭农场名录,并同时还要符合以下八条的,从中择优选择。农场主应为本地农民,为县内户籍,有相应农业从业经历,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剩余期限在5年以上;有农场名称、标牌,经农业部门认定备案一年以上,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生产设施和机械装备;经营规模适度,优先扶持100-500亩的粮食类家庭农场;按照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投入品的采购和使用有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能够及时缴纳土地租金,没有拖欠现象,家庭信用较好;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对农业生产进行合理投入,注重可持续发展。种植粮食的家庭农场注重应用“农业三新”,实行秸秆全量还田,使用有机肥培肥地力,粮食的平均亩产高出当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