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际经济法导论课程期终考试 (A 卷)2004 年秋季标准答案要点: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 20 分)1、关税同盟。这是根据 GATT 第 24 条第 8 款规定,“以某单一关税领土代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所形成的关税同盟。在关税同盟内,各构成领土之间实质上所有贸易相关的关税和其他相关贸易管制均须取消;同盟内每个成员对同盟外领土的贸易均适用同样的关税和其他贸易管制。1968 年以后的欧共体是典型的关税同盟。2、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这是根据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于 1988 年 4月 12 日正式建立,从属于世界银行集团,但在财务上完全独立的国际组织。该机构旨在鼓励对发展中国家
2、的外国直接投资。该机构对所有世界银行成员国以及瑞士开放,只有主权国家才可成为其会员国。该机构的资本为各成员国按照在世界银行的股份比例认缴的股份。该机构向有资格获得担保的投资提供货币汇兑、征用、违约、战争与内乱等四类承保险种。该机构在支付或同意支付给投保人的赔偿后获得代位求偿权。3、特别提款权,简称 SDR。这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 1969 年创设的长期国际准备金,以弥补一般资源的不足。这实质上是由成员国授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行的特殊国际货币,其拟制的币值取决于主要的国际硬通货(美元、欧元、日元等)的“估价篮子”比例以及美元与其他主要货币的浮动汇率。SDR 的分配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各成员国在一般
3、资源中的配额为基础。成员以本币购得 SDR,是其 SDR帐户上的货币,即“纸黄金”,并有义务购回本币。4、这是根据 TRIPS 协议第 70 条第 8 款,要求 WTO 发展中国家成员在过渡期内建立的药品和农化产品专利人享有独占行销权的制度。该制度要求在过渡期未提供药品和农化产品专利保护的成员必须提供已在其他成员本国获得同样主题专利及市场销售许可的权利人申请专利的“信箱” (Mail box)制度,即在接受申请后,只要符2合前述条件就授予独占行销权,直至在提供专利保护后经审查批准或驳回该申请为止。二、简答题(每题 10 分,共 40 分)1、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以国际商业交易为基础的国际经济关系
4、。其范围包括横向的国际商业交易关系,如贸易、金融、投资等,纵向的政府对国际商业交易关系的管制以及形成的政府间关系,如世界贸易组织下的政府间贸易关系。2、GATT 与 WTO 的联系与区别:GATT 是临时生效的国际协议,WTO 是正式的、永久性的国际组织;GATT 从未经过各缔约方批准,WTO 协议是经过每个成员方的批准,具有坚实的国际法基础;GATT 只包括货物贸易,WTO 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的知识产权保护;GATT 的争端解决机制有严重缺陷,WTO 的争端解决机制相对完善和强有力。3、WTO 体制下的 MFN 是普遍的、无条件的。根据 GATT 第 1 条第 1 款,在关于征收关税和对
5、进出口而设置的或相关的费用,或对进出口的国际支付转帐而设置的任何费用,在关于征收关税的费用的方法,以及与进出口有关的所有规则与手续,在关于 GATT 第 3 条第 2、4 款的国民待遇方面,任何 WTO 成员给予运自于或指定运往任何其他某成员的任何产品的任何利益、优待或豁免等,都应立即地、无条件地给予运自于或指定运往所有其他成员领域的相同产品。4、反倾销税与保障措施的异同为:前者为针对特定成员的特定进口倾销产品,并造成进口国相同产品的国内产业重大损害而征收基于倾销幅度的特别关税,后者为针对所有相关成员在一定时期内突然增加进口,并造成进口国相同产品的国内产业严重损害而采取中止有关关税减让或其他市
6、场开放承诺的紧急措施。两者都是非关税壁垒。三、案例分析题(40 分)1、根据以下 WTO 规则评析上诉机构及专家组报告的法律问题(25 分)首先,美国应根据 WTO 关于一般取消进口数量限制的原则,准许其他成员进口涉案产品;其次,美国根据 GATT 第 20 条中关于环境保护的一般例外,可以禁止其他成员进口涉案产品;但是,应该符合该第 20 条小序言的要求。3美国以环境保护为由采取的禁止其他成员进口涉案产品的措施,具有“任意的和不合理的歧视”特征,因而违反了 WTO 规则。2、根据 DSU 分析该案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及其特点( 15 分)首先,该案根据 DSU,经过磋商(未成)、要求建立专家组
7、、专家组审理及其报告(经当事方中期审议)、上诉复议及其最终报告等 WTO 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体现了程序规则导向的特点以及当事方必须接受 DSB 管辖与实际上无法阻止争端解决报告通过的“准司法”特点。其次,该案在美国实施争端解决裁决后,马来西亚等成员根据 DSU,要求审议该实施是否符合裁决,经过审议,专家组认定符合。这体现了 WTO 争端解决的强制性以及完全要求实施的特点。案例分析要求思路清晰,语言简洁,符合事实与法律根据。4国际经济法导论课程期终考试 (A 卷)2004 年秋季姓名: 学号: 成绩:名词解释题分数: 简答题分数: 案例分析题分数:题目: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 20 分
8、)1、Customs Union2、MIGA3、特别提款权4、“信箱”(Mail box)制度二、简答题(每题 10 分,共 40 分)1、你是如何理解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及其范围的?2、GATT 与 WTO 有何联系与区别?3、什么是 WTO 体制下的 MFN?4、反倾销税与保障措施有什么异同?三、案例分析题(40 分)案件概述:WTO 成立后不久,印度、马来西亚等国根据 DSU 有关规定,要求与美国就其依照美国濒临物种法第 609 条款及其行政实施细则禁止未安装避免捕杀海龟的捕虾船所属国的海虾及虾制品在美国进口一事,与美国进行磋商。磋商未成,经WTO 争端解决程序,DSB 采纳上诉机构及专家
9、组报告,认定美国违反 WTO 规则。美国根据 DSB 的建议,在实施期内修改了其行政实施细则,但是,马来西亚提出美国未完全实施 DSB 的建议,要求 DSB 复议,经复议认定美国已完全实施有关修改其国内法的建议,该案争端解决告终。1、根据以下 WTO 规则评析上诉机构及专家组报告的法律问题(25 分)WTO 协 定第 16 条第 4 款:每一成员应保证其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与本协定所附各协议规定的义务相一致。GATT 第 11 条普遍取消数量限制51、 任何缔约方不得对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产品的进口或向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出口或销售供出口的产品设立或维持除关税、国内税或其他 费用外的禁止或限制,无
10、论此类禁止或限制通过配额、进出口许可或其他措施 实施。GATT 第 20 条一般例外在遵守关于此类措施的实施不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构成任意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的要求前提下,本 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解 释为阻止任何缔约方采取或实施以下措施:(g)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如此 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 产或消费一同实施;专家组报告结论:我们认为美国根据其濒临物种法第 609 条款对海虾和虾制品实施进口禁令,不符合 GATT 第 11 条第 1 款,并且根据 GATT 第 20 条也无法律根据。上诉机构报告结论:我们认为虽然美国措施符合 GATT 第 20 条(g)款规定,
11、并被承认有合法的环境目的,但是美国对措施的适用却 违反了第 20 条引言的 规定。正如我 们在“ 美国汽油规则案”中所强调 的,WTO 各成 员可自行采取其保护环境措施,只要这样做时符合 WTO 协定规定的义务并尊重其他成员的权利。2、根据 DSU 分析该案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及其特点( 15 分)答题请写在规定的答题纸上,并将答题纸与本试卷一起交上,否则无效。国际经济法导论课程期终考试 (B 卷)2004 年秋季要求:61、应试者必须是本课程(序号 327.013.1.01)选课名册内补考的学生,请将自己的学生证放在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2、本考试为闭卷,禁止参阅任何资料,请应试者在考前将
12、自己的所有资料交监考人员保管,考试期间,未经监考人员许可,不准离开座位;3、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请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 姓名: 学号: 成绩:名词解释分数: 论述题分数: 案例分析分数:一、名词解释(每题 4 分,共 20 分)5、IMF6、European Union7、TRIPS8、MIGA9、保障措施二、论述题(每题 20 分,共 60 分)5、请简述当代国际经济关系的新特点6、请简述当代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7、请简述 WTO 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三、案例分析(20 分)加拿大指控:日本对原产于加拿大的云杉松规格木材所征进口关税,违反了GATT 第 1 条第 1 款的最惠国待遇
13、。日本抗辩:根据日本税则,某种针叶松木材是零关税,其他种类木材征 8%进口税。请根据 WTO 的法律与争端解决的实践,分析如何解决这一国际贸易争端。答题请写在规定的答题纸上,并将答题纸与本试卷一起交上,否则无效。2国际经济法导论课程期终考试 (A 卷)要求:74、应试者必须是本课程(327.013.1.01)选课名册内学生,请将自己的学生证放在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5、本考试为闭卷,禁止参阅任何资料,请应试者在考前将自己的所有资料交监考人员保管,考试期间,未经监考人员许可,不准离开座位;6、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请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 姓名: 学号: 成绩:名词解释分数: 论述题
14、分数: 案例分析分数:题目:一、名词解释(每题 4 分,共 20 分)10、 国际贸易组织(ITO)11、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12、 布雷顿森林体系(Bretton Woods System)13、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14、 保障措施(Safeguard Measure)二、论述题(每题 20 分,共 60 分)8、请试述如何在国际法基础理论上将国际经济法作为相对独立的学科加以研究9、请扼要评述 WTO 的反倾销制度中关于倾销与损害确定的主要法律问题10、 请简述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协议,WTO 成员必须履行的国际法义务三、案例分析(20 分)为
15、了监测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汽油究竟属于精炼还是常规汽油,美国联邦环境保护署于1993 年 12 月 5 日颁布汽油规则。该规则确定了一系列基准,即,首先根据洁净空气法规定的基准汽车(1990 年代表性汽车型号),通过该基准汽车尾气排放量测定 1990 年生产的基准汽油质量;然后要求凡是 在 1990 年已经营 6 个月以上 的美国 国内汽油提炼厂商 必须根据以下三种方法,向美国环境保护署提供有关生产数据,以便根据基准汽油参数,确定其单个企业的质量基准,从而准许其生产的汽油作为精炼或常规汽油在美国的规定市场上销售:8美国国内汽油质量的单个基准确定方法及要求类别 要求方法 1 提炼厂商提供其 199
16、0 年汽油的质量数据和产量记录方法 2 如不能提供方法 1 所需参数,提炼厂商提供其 1990 年汽油合成原料的质量数据和产量记录方法 3 如不能提供方法 1 或 2 所需参数,提炼厂商提供其 1990 年之后汽油合成原料与(或者)汽油的质量数据,并考虑提炼的各种变化,以说明 1990 年的汽油成分凡是 在 1990 年之后开始经营或在 1990 年经营不足 6 个月 的美国 国内提炼厂商 必须适用代表 1990 年美国汽油平均质量水平的法定基准; 外国提炼厂商生产汽油的进口商或合成厂商 也必须适用法定基准,除非能够根据上述方法 1 提供实际数据。该汽油规则引起了委内瑞拉、巴西与美国之间的贸易
17、争端,经 WTO 的争端解决,该规则被认定与有关的国民待遇条款相抵触,并且不适用有关的一般例外条款。请扼要分析认定的理由及其国际法根据。答题:2国际经济法导论课程期终考试 (B 卷)要求:97、应试者必须是本课程(序号 327.013.1.01)选课名册内补考的学生,请将自己的学生证放在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8、本考试为闭卷,禁止参阅任何资料,请应试者在考前将自己的所有资料交监考人员保管,考试期间,未经监考人员许可,不准离开座位;9、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请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 姓名: 学号: 成绩:名词解释分数: 论述题分数: 案例分析分数:一、名词解释(每题 4 分,共 20
18、 分)15、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16、 欧盟( European Union)17、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18、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19、 保障措施(Safeguard Measure)二、论述题(每题 20 分,共 60 分)11、 请简述当代国际经济关系的新特点12、 请简述当代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13、 请简述 WTO 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三、案例分析(20 分)加拿大指控:日本对原产于加拿大的云杉松规格木材所征进口关税,违反了GATT 第 1 条第 1 款的最惠国待遇。日本抗辩:根据日本税则,某种针叶松木材是零关税,其他种类木材征 8%进口税。请根据
19、 WTO 的法律与争端解决的实践,分析如何解决这一国际贸易争端。3国际经济法课程期终考试 (A 卷)要求:101、应试者必须是本课程(序号 1110, 课程代码 227.025.1)选课名册内学生,或在本校办理选修本课程手续并经本院教务员核实的旁听生、进修生;2、本考试为闭卷,请勿携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3、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请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姓名: 学号: 成绩:名词解释分数: 论述题分数: 案例分析分数:一、 请简要解释如下名词概念(每题 5 分,共 30 分)1、最惠国待遇(MFN)2、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3、正常价值(normal value
20、)4、TRIPS 协议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6、欧盟理事会(the Council of the EU)二、 请扼要回答以下问题(每题 12 分,共 24 分)1、从国际法角度看,WTO 与 GATT 有何联系与区别?2、如何理解 WTO 体系内中国的 “一国四域”之间法律关系?三、 请试述当代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及其理论问题(30 分)四、 2002 年 3 月 5 日,美国宣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 WTO 成员进口到美国的部分钢材采取保障措施。中国指控美国违反 WTO 规则,于 2002 年 3 月 26 日提出与美国就解决该贸易争端进行磋商,未成。简述其中的法律与程序问题(16 分)提示:美国采取的保障措施是否适用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特别保障规定?为什么?从中国立场出发,美国的这一措施违反 WTO 规则的根据何在?为什么?如果该争端解决进入“准司法”程序,具体包括哪些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