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为确保 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有关法规、政策,甲、乙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 审核乙方的资质及合同履行能力,审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二) 向乙方移交施工场地,并明确乙方进入施工场地的安全责任;(三) 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及预付款比例按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四) 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五) 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六) 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规范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权制止,责成其改正,并可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对不按要求改正者,甲方有权加重经济处罚;凡发生事故的,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追究乙方的事故责任及违约责任。第二条 乙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