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从化区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4 1.1 编制目的 4 1.2 工作原则 4 1.3 编制依据 5 1.4 事件等级 5 1.4.1 特别重大交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5 1.4.2 重大交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5 1.4.3 较大交通 公路交通突 发公共事件 6 1.4.4 一般交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6 1.5 适用范围 7 2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7 2.1 组织机构 7 2.2 办事机构及职责 8 2.3 各成员单位职责 9 3 应急响应 10 3.1 分级响应机制 10 3.2 应急响应程序 11 3.3 扩大应急 12 3.4 信息报告与处理
2、 12 3.4.1 信息报告机制 12 3.4.2 信息处理原则 13 2 3.5 应急措施 13 3.5.1 应急措施的总体要求 13 3.5.2 应急措施具体措施 13 3.6 信息发布 14 3.7 应急结束 14 4 善后处置 15 5 事件调查与总结 15 5.1 事件责任调查 15 5.2 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15 5.2.1 报告内容 15 5.2.2 上报程序 16 6 保障措施 16 6.1 现场处置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6 6.2 应急队伍保障 17 6.3 交通运输保障 17 7 培训和演习 17 7 . 1 培训 18 7.2 演习 18 8 附则 18 8.1
3、监督检查与奖惩 18 8.1.1 奖励 18 8.1.2 责任追究 19 8.2 制定与解释 19 8.3 预案实施时间 20 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的危害,确保我区交通行业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秩序,促进我区交通行业全面、协调、科学和可持续发展。 1.2 工作原则 (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
4、防护。 (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坚持分级响应、部门联动,实行区委区政府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各企业单位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 ( 3)科学处置、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人员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措施和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依法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 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设备和预案演练 4 等工作。 1.3 编制依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
5、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广州市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区交通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4 事件等级 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 共事件 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级、特别重大(红色), 级、重大(橙色), 级、较大(黄色), 级、一般(蓝色)。 1.4.1 特别重大交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级) ( 1)造成 30人以上死亡 (含失踪 ),或危及 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 100 人以上中毒 (重伤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交通行
6、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 2)造成有毒物质泄露、爆燃、污染等情况,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5万人以上的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1.4.2 重大交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级) ( 1)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 (含失踪 ),或危及 10人以上、 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 50人以上、 100人以下中毒 (重伤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交通行业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5 ( 2)造成有毒物质泄露、爆燃、污染等情况,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3万人以上至 5万以下的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 3)超出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处置能
7、力的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 4)跨市、地级行政区的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 5)省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1.4.3 较大交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级) ( 1)造成 3人以上、 10人以下死亡 (含失踪 ),或危及 3人以上、 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 30 人以上、 50人以下中毒 (重伤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 2)造成有毒物质泄露、爆燃、污染等情况,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万以上至 3万人以下的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 3)国省道重要公路桥梁及在建交通工程 公路交
8、通突发公共事件 导致公路交通中断,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 ( 4)超出 区级 交通主管部门应急处置能力的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 5)发生跨 区 级行政区的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 6) 市 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1.4.4 一般交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级) ( 1)造成 1人以上、 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6 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时启动 级响应。 ( 2)造成有毒物质泄露、爆燃、污染等情况,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万人以下的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 ( 3)国省道等公路桥梁及在建交通工程
9、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导致公路交通中断,造成公路交通堵塞。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 “以上 ”含本数, “以下 ”不 含本数。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我区交通管辖范围内的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处置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1 组织机构 设置从化区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处置指挥部(简称 “区交通应急指挥部 ”),负责对全区交通行业各类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总指挥: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区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 府办分管副主任、 交通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 区应急办、区公安分局 、 区财政局、
10、区科工商信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公 安消防大队 、 各镇(街)人民政府 指挥部职责: 审定我区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全区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 7 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决定启动与终止本级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状态和应急处置行动,组织指挥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统一指挥现场的应急处置,控制事件蔓延和扩大。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广州市交委的应急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向上级部门请求力量支援。 2.2 办事机构及职责 区 交
11、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是区交通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由区交通局分管 应急管理的局领导 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交通局相关科室、部门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职责如下: 组织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起草、落实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相关的应急预案; 指导各部门、单位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组织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8 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 集与处理; 密切注视事件控制情况,加强联系,及时收集和汇总信息向
12、指挥部报告 和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向有关单位传达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 2.3 各成员单位职责 ( 1)区委宣传部:负责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处置的新闻协调工作,根据区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口径,协助 、指导 涉事单位对外发布 相关信息 。 ( 2) 区委政法委 :负责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维稳工作。 ( 3)区应急办:负责协助总指挥处置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 4)区交通局: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应急车辆调度、水毁公路桥梁的应急抢修。 ( 5)区公安分局 :负责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处置现场的安全保卫、交通管制。依法查处各类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治
13、安稳定。 ( 6)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协调按职能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 ( 7)区科工商信局:负责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处置油料、电力等物资的储备和调度供给,保障处置工作的开展, 组织协调通信部门提供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通信保障”。 ( 8)区环保局:负责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处置过程的泄 9 漏 危化品、水质、大气污染监测,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 ( 9)区卫计局:负责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处置的医疗急救 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和后续治疗,以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医疗保护工作。 ( 10)区财政局:负责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处置所需经费的拨付和监督工作。 (
14、11)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受灾群众的临时转移安置和救助工作。 ( 12)各镇(街)人民政府:负责配合领导小组开展救援行动,及救援期间的后勤保障。 ( 13)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灭火、防爆、防化等减灾工作,帮助受困人员应急逃生。 3 应急响应 3.1 分级响应机制 级(特别重大)和 级(重大)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由省一级负责发布和处置。 级(较大)类别的突发公共 事故由 市级负责发布处置。 级(一般)类别的突发公共事故由县级负责发布和处置。 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发生后,负责处置该级别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的单位(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事发地低级别应
15、急预案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单位(部门)应当同时启动具体行动方案。 10 3.2 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应根据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的等级,采取不同的响应等级。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1. 级、 级响应 特别重大和重大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发生后,区交通应急指挥部迅速向广州市政府、 省政府和国务院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启动 本 应急预案 ; 在省政府和国务院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 配合 广州市交通应急指挥部相应应急工作组,做好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省政府和国务院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2. 级响应 ( 1)区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较大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信息后,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并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在 1小时内报告广州市政府。 ( 2)广州市交通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 组织对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总指挥提出启动 级响应建 议。 ( 3)广州市交通应急指挥部根据建议及时启动交通行业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总指挥或者总指挥指派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处置,成立由区政府和专家组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 4)区政府启动本应急预案,立即展开相应的抢险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