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项目编号:201732028100713江阴市锦绣江南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我局报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审查意见如下:一、经审理查明:你单位拟在江阴市月城镇秦望山产业园内,光大项目东侧, 环山河北建设江阴市秦望山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2016-320281-77-03-503425)。二、我局经审查后,决定如下: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审批意见和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执行要求如下:1、废气:焚烧炉排气筒高度、技术指标及尾气排放执行 GB184
2、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 1、表 2 和表 3 标准;氨、硫化 氢 及臭气浓度的排放执行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表 2 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标准;VOCs 排放参照执行 DB12/52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表 2、表 5 标准。2、废水:生产废水、填埋库区渗滤液和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回用水质执行 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和 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中标准限值中的最高要求;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接
3、管标准后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3、厂界噪声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4、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 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 GB 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场地要求。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在使用、 储 运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6、本项目污染物排放不得突破我局核定总量。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 1997122 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8、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居民住宅须于本项目建成投产前完成拆迁工作。三、本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或自批准之日起满 5 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2017 年 12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