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为实现学生成长成才目标,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一)以实现高等教育的任务为目标,以学生全面素质考核为主要内容,对学生的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测评。(二)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三)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作为专业分流、免试研究生推荐、出国交流学生推荐、毕业生综合测评“优秀” 、优秀毕业生评定以及毕业向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四)测评内容以上一学年作为评定时间区间。二、组织领导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学
2、院统一领导,院学工组具体安排,班主任指导各班委、团支部组织具体实施。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生综合测评过程,并受理、答复学生申诉。按照民主的原则,各班成立由 57 名学生组成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班长和团支书为当然成员,其他成员构成要考虑到男女生比例、经济困难生比例、学生干部比例和少数民族学生比例等综合因素,要求小组成员思想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有一定代表性,非学生干部代表比例不低于 40%。 ) ,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须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测评结果在班内按一定方式进行公布。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体系及计算方法测评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本素
3、质和业务课成绩。(一)基本素质1.思想素质(总分 25 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守信,待人有礼,举止得体,乐于助人。讲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能够正确认识自我,保持心理健康。2.创新能力(总分 20 分)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认真参加教学实践、实习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科研活动和竞赛。3.集体意识(总分 15 分)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参加学校、
4、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集体活动中能够完成2组织交给的任务。自觉维护班级和宿舍团结。4.法制纪律(总分 10 分)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遵守课堂纪律、考试纪律、班级纪律、宿舍管理办法、考勤办法等。5.学习态度(总体 10 分)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积极主动,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6.实践和劳动(总分 10 分)热爱劳动,能够按照要求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类劳动,劳动课成绩合格。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7.身体素质(总分 10 分)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和军训,坚持参加早操锻炼,身体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二)业务课成绩业务课成绩是指本专业的基
5、础课和专业课成绩。(三)综合测评的评分方法(1)综合测评满分为 100 分。(2)业务课分数占总分的 65。1.业务课分数取各科平均分,公式为:(课程成绩学分)A= 65% 学分2.业务课目为全班的必修课、指定性选修课。3.考查课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 95、85、75、65、55 分计算。4.补考成绩按原不及格的实际分数计算。(四)基本素质分占总分的 35 。其中思想素质 25 分,创新能力 20 分,集体意识 15 分,法制纪律 10 分,学习态度 10分,实践和劳动 10 分,身体素质 10 分。总计 100 分。(五)基本素质得分的评定办法。1.测评小组的任务是对全班同学
6、逐一测评。2.此项工作由班主任全面负责实施。测评结果向全班公布,每个学生签字确定结果。(六)发展性素质评价(附加分)发展性素质评价是以学生实际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作为评价的指标。其分值由创新创造、组织管理、文体特长、操作技能、表彰奖励等五个方面的加分组成。1.创新创造(1)科技竞赛和获奖论文。上述项目均需持获奖证书、文件、正式刊物原件为依据。加3分发展性素质加分标准(附件 3)*相应的发展性素质项目权重(附件 4) 。(2)科技成果。经专家、教授推荐并经校科研处审定,可予以加分,加分不超过 5 分。(3)论文、文章。在测评当年校科技处、社科处确认的期刊目录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各类论文按下列标准加
7、分:权威加 1.5 分,核心加 1.0 分,一般加 0.5 分;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调查报告,按每篇 0.3 分进行加分,发表的通讯报道和文学类文章,按每篇 0.1 分进行加分。在校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章者加 0.01 分/篇。第二作者按下一个档次加分,依此类推。所有论文、调查报告、通讯报道和文学类文章必须注明作者单位,即“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否则不予加分。发表的所有论文、调查报告、通讯报道和文学类文章均以所在正式刊物原件为依据,发表日期以测评年度为准,其认证以学院认证为准。(4)凡各级各类杂志或群众团体及民间组织举办的文体、技能比赛均按校级对待。(5)在校团委“大学生创新创
8、业行动计划”立项、教务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入选“挑战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的团队,团队成员每人加 0.1 分;如该项目未结项,将在一下年的综合测评附加分中扣除 0.1 分。2.组织管理对任职满一年的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干部,各级学生社团负责人,有关部门的学生助理,各班班委、团支委,宿舍社长,由学院进行统一测评考核,按不同等级加分。(1)学生干部考核分为五等:优秀、良好、胜任、合格和一般,各等分别加分为0.6、0.4、 、0.2、0.1 和 0。学生干部优秀比例不得超过 20%。(2)校团委、学生会任职的我院主要学生干部,由校团委、学生会出具考核鉴定,并结合院里的现实表现归属
9、到第(1)项定级加分。(3)学院内兼职的学生干部可根据工作成绩累积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 0.6 分。在校、院分别担任主要职务者的学生干部,取其最高分;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员工作时间满一年者,根据工作表现和效果,由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加分 0 分至 0.05 分,并由主管常委审核。(4)学生干部的评级由院团委、学生会和班团支部、班委根据归属范围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认真的评议。评议结果必须征得主管老师和班主任的同意方可上报。(5)在校、院新闻传媒部门任职者在学校内容资料上发表的信息不加分。(6)兼任校、院级团委 、学生会部员的,个人累计加分不超过 0.05 分。3.文体特长(1)加分的项目有:参加校
10、、院级以上(含校院级)文艺、体育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科技文化节、社团文化节、各种文艺会演)获奖或表彰,由学院组队参加的活动并获得名次的,给参赛队员均加分。(2)一次活动中获多项奖励时,累计加分不能超过发展性素质加分标准A 等对应的分值。44.操作技能本项技能包括英语、计算机、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能力。(1)国家英语四六级口语过关者,按过关等级分别加分:A 级加 0.2 分,B 级加 0.1 分,C 级加 0.05 分。(2)国家英语六级过关者加 0.1 分,六级成绩达到 568 分以上(含 568 分)加 0.3 分。少数民族学生的外语和小语种(俄语、德语、法语、韩语、日语)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1、。(3)计算机技能评定以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简称 NCRE)为标准,对考试通过二级及以上等级者,进行加分,具体加分参照发展性素质加分标准及项目权重表。5.表彰奖励由学院制定标准,对学生的特殊优秀表现给与加分。特殊表彰参考加分标准:(1)早操签到按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学生早操签到制度执行。(2)优秀(先进)宿舍成员按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宿舍卫生评比办法执行。(3)获得下列荣誉称号者: 国家级加 2 分,省级加 1.5 分,地(市)级加 1 分,校级加 0.5 分,院级加 0.3 分。校级优秀团干部加 0.4 分,优秀团员加 0.3 分;院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加
12、0.3 分。校级优秀学生会干部、军训优秀学员加 0.3 分。校级先进团支部成员每人加 0.4 分,院团委、学生会先进部门等组织成员加 0.3 分。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加 0.3 分,社联及各社团评优不予加分。受到学院团委嘉奖者,按 0.2 分/每次加分。(4)获得兰州大学“莙政学者”者,加 0.5 分。7.加分标准(见表一、表二)8所有附加分最高累计限额为 4 分。9.扣除分(1)经常旷课者,扣 0.52 分。(2)无故拖欠学费者(个人申请国家助学货款并经学校审查合格或减免学费者除外)扣0.5 分。(3)擅自外出住宿屡教不改者,扣 1 分。(4)破坏宿舍或班集体团
13、结者,扣 1 分。四、测评结果与评奖评优(见表三)(一)在评奖评优中,考虑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的双重作用,评奖原则为:根据奖学金比例,按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与排序确定获奖人选范围,按发展性素质排序确定最终奖项5分配。(二)有关说明:1.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停发奖学金。2.享受奖学金的学生,一旦受到纪律处分即终止原享受奖学金,并取消本学年评奖资格。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受校、院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各种处分者;必修或限制选修课考试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大学英语在大一、大二末未取得 8 个、16 个学分者。4集体荣誉称号(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和个人荣誉称号
14、(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专科学生评优奖励办法执行。5.单项奖学金(科技创新奖、文艺活动优秀奖、体育活动优秀奖、学科竞赛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优秀奖、见义勇为奖)和其它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建行爱心奖、香港福幼奖、镇泰奖等)按评奖要求由个人申报,由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可与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兼得。6.新生奖学金根据兰州大学奖学金评定条例另行评定。专业未分流之前仍按原班或原专业评定奖学金。基地班奖学金按兰州大学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7.测评时所有加分和扣分项目,都要在本人的兰州大学学生综合测评评分表中右侧边空白处详细说明,否则
15、一律视为无效加分或扣分。8.兰州大学学生综合测评评分表须由班主任负责向全班公开。综合测评结束后由班主任在评分表及相关表格上签字,交学院学工组存档。五、申诉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在学院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申诉材料 2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若学生个人对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答复后 1 个工作日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办公室提起申诉,由学校综合审查后作出最终处理意见。六、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经济学院学工组。6发展性素质加分标准名 参次 考等级、 加级别项目 分A(3 分) B(2 分) C(
16、1.5 分) D(1 分)获奖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优胜奖名 次 1、2 3、4、5 6、7、8科技竞赛和获奖论文 第一作者 第二、三作者 第四、五作者干部考核 优秀 良好 胜任 合格社会实践全国级先进个人先进小分队成员省级先进个人先进小分队员校级先进个人先进小分队成员或优秀实践论文作者院级先进个人先进小分队成员优秀实践论文作者计算机等级 程序员级 三级 二级 一级特殊表彰 优秀 良好7发展性素质项目权重 测评结果与评奖评优具体操作(表三)项 目 权重(分数)科技类 1.0奖 项以基础性素质排序确定资格以发展性素质排序选定获奖者全国级比赛文体类 08科技类 0.8省级比赛文体类 0.4特等奖学金前 5 选定特等奖学金(0.5)后余者自然转为一等奖学金科技类 0.3校级比赛文体类 0.2科技类 0.2院级比赛文体类 0.1干部考核 0.2一等奖学金次 10(含从特等奖学金候选人中转入的5)选定一等奖学金(2.5)后余者自然转为二等奖学金社会实践 0.3英语考核 0.2计算机 0.3特殊表彰 0.3国家级 0.6二等奖学金再次 15(含从一等奖学金候选人中转入的5)选定二等奖学金(7)后余者自然转为三等奖学金省级 0.4科技竞赛和获奖论文地市级 0.20.05 三等奖学金后次 20(含从二等奖学金候选人中转入的5)选定三等奖学金(20)后余者不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