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合同范文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合同时效性 有效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日期 19970506实施日期 19970506文号 工商标字(1997)第127号名称 关于印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通知题注章名 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根据商标专用权质押的特殊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章名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